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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19-05-31 09: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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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双高速集安至通化段、东丰至双辽段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双高速集安至通化段、东丰至双辽段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3]1981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省集安至通化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760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东丰至双辽公路(吉林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集安市、辽源市、四平市、梨树县境内。

  2.2本次招标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

  2.2.1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即JSJY01标段,详情如下:

  (1)集安至通化段高速公路清河服务区共2处加油站。工程内容:50M3埋地卧式储油罐10台(4台汽油、6台柴油),总容积为500M3;四枪四油品潜油泵加油机8台;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4台;新建加油岛12座。

  (2)东丰至双辽段高速公路寿山服务区、石岭服务区、梨树服务区、刘家馆子服务区共8处加油站。工程内容:50M3埋地卧式储油罐40台(16台汽油、24台柴油),总容积为2000M3;四枪四油品潜油泵加油机32台;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16台;新建加油岛48座。

  2.3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图纸内所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以及因施工需要而必须进行的拆除、剔凿工程,还包括后续施工所涉及的地上、地下拆除,垃圾外运,回填等。

  2.4计划工期:集安至通化段:2019年7月10日~2019年9月10日,62日历天;

  东丰至双辽段:2019年7月10日~2019年10月30日,112日历天。

  2.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在被确定为中标人后须配合发包人及经营单位主动办理工程实施所需的公安消防、环保、安监、商务、气象、住建、自然资源、质量监督、电力、供水、输油、输气等与工程施工相关的报告编制、完善设计及各项审批手续,由此发生的协调、联络等工作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2014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完成过1座加油站经营配套设施工程(加油站经营配套设施工程指国内新建工程,加油站改造工程、升级工程、国外工程不作为评审企业业绩)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业绩要求:投标人的加油站经营配套设施工程业绩,应附政府网站中已载明的投标人的已建主包业绩网页截图(需提供截图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需要)),截图中必须能显示出项目名称、投标人所承建工程信息,其余必要信息如已建主包情况、工程详细内容、竣(交)工时间、合同额等信息,如截图中不能明确查找出,则还应附由合同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未提供相关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相关项目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查找不到业绩要求的相关数据,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评审时将按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网页截图进行必要的网上核实,并以核实后的信息为准。如只提供了网页截图且截图中的信息不能查找出本次招标要求的工程信息或是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不能打开导致无法核实,则视为未填报此项业绩。如网页截图信息或相关证明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将投标人行为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招标人不接受政府网站中公开发布的业绩信息与投标人实际业绩不相符的投诉质疑。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现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石油化工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有关要求。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31日至2019年6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下午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窗口,由经办人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12版))每套售价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2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30至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5.4本次招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时间:2019年6月25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6.2本次招标的关键内容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开。

  6.3招标人将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示以下相关内容: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2077号

  邮政编码:130033

  联系人:曲肖龙

  话:0431-89567943

  传真:0431-89567944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

     (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邮政编码:130022

  联系人:李研、布磊

  电话:0431-81808108

  传真:0431-8180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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