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丹阿线(G331)新华至英安段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改革委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丹阿线(G331)新华至英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19]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珲春市丹阿线新华至英安段建设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与省级补助和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珲春市丹阿线新华至英安段建设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珲春市。
2.2建设规模:拟建的国道丹阿线(G331)新华至英安段起点位于珲春市东北侧的新华村,原省道东宁至防川公路K116+500处,终点位于珲春市区与英安镇之间的营子村,与珲乌高速公路珲春连接线和国道珲阿公路相接;全长约13.371Km,共设大桥1992m/6座,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分离式立体交叉1处,涵洞16道,公路平面交叉16处、养护工区1处。全线设置标志、标线、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
2.3招标范围:从发出开始代建通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止合同规定的项目管理工作,具体见本合同条款4.3项。
2.4技术标准: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小时,路基宽度为25.5m。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代建分为一个标段,即DJ01标段。
2.6代建服务期限:发出开始代建通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止,暂定为5年。
3.投标人最低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承担过5个以上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
(三)拥有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10月24日至2019年10月30日,每日8时30分至 16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楼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下同)4楼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14日9时00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30分至9 时00分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递交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
5.3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4日13:00时,地点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代建人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投入人员,不满足合同要求的将计入该企业信用评价。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延边州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http://zfxxgk.yanbian.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市丹阿线新华至英安段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址: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9楼
邮政编码:133000
联系人:李虹
电话:0433-7810011
传真:0433-781000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和光路16号
邮政编码:130021
联系人:李洪涛、车万里、孙静、梁新通
电话:0431-85368866
传真:0431-85368866
附件-国道丹阿线(G331)新华至英安段建设项目招标关键内容(厅里).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