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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0-06-15 08:3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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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珲春至阿尔山公路延吉至安图段改建项目前期工作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珲春至阿尔山公路延吉至安图段改建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珲春至阿尔山公路延吉至安图段改建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0]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边珲乌公路改建项目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补贴和地方政府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67%:33%,招标人为延边珲乌公路改建项目建设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前期工作服务的勘察设计服务和防洪评价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延吉市、龙井市、安图县。

  2.2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项目路线全长44.76公里,起点位于朝阳川镇西侧,珲阿线与省道三道湾至龙井公路(S504)交叉口处,经由合成村、铜佛村、老头沟镇、宝兴村、五虎岭隧道、石门镇,终点位于安图县城东侧北山村附近。

  按照二级公路标准改建,全线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新建大中桥2421米/14座,新建小桥220米/11座,新建涵洞114道,利用隧道958米/1座,新建隧道1151米/2座,新建分离立交4处,利用分离式立交1处,服务区(含养护工区)1处,建筑面积1830平方米,汽车停靠站14对。

  路基宽度10米(含行车道2×3.50米,硬路肩2×0.75米,土路肩2×0.75米),其中五虎岭隧道段(5.43公里)维持40公里/小时的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8.5米;老头沟镇内段(4.5公里)和石门镇内段(1.1公里),路基宽度12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2.3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服务期限: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服务期限

JLJY2020-FW001-SJ01

国道珲春至阿尔山公路延吉至安图段改建项目前期工作服务SJ01标段勘察设计

本项目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图预算,相关专项评估和审查;按施工标段编制设计、预算、工程量清单、清单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等文件;并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完成设计变更、后续服务等;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招标服务工作。

勘察设计阶段:签订书面合同协议书后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及预算成果。

后期配合阶段:自施工图设计文件经主管部门批复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为止。

JLJY2020-FW001-FH01

国道珲春至阿尔山公路延吉至安图段改建项目前期工作服务FH01标段防洪评价服务

对本项目的全线防洪评价编制工作等全部专项评价工作及对应的水文资料收集、河道纵横断面的测量、线路勘察工作,从河道防洪角度对该项目涉水工程线路走向及设计布设提出相应建议,以及参加防洪评价评审会议对专家提出建议进行相应修改工作并通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批准。

  3.投标人最低资格要求

  3.1JLJY2020-FW001-SJ01标段: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下列资质: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3.1.2投标人2015年1月1日后(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累计完成过不少于50公里二级以上(含二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的设计业绩(同一项目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当设计段落重复时按单一里程计算长度;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业绩按联合体牵头人业绩数量计算),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注:企业业绩均应为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且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总包已建业绩,养护工程业绩不予认定。

  由交通运输部审核、审批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4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2JLJY2020-FW001-FH01标段: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编制防洪评价报告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近5年内(指合同签订时间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大桥防洪评价2个及以上项目业绩。

  3.2.2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可对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所有标段采用兼投不兼中的原则。

  3.5评标顺序按本公告2.3条招标编号顺序开标和评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9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发送至3423319672@qq.com邮箱(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XX标段文件材料-投标人单位全称):

  (1)投标人的有关信息(包括投标人名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填写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和地址、税号、开户行、账号;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邮箱、招标文件和发票的邮寄地址等文字资料)的可编辑的文档和扫描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

  (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扫描件。

  邮件发出同时应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查收,招标代理机构将核查投标人发送资料的完整性,核查后将是否合格的通知以及缴纳招标文件款项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帐号发送至投标人写明的联系邮箱,若未收到通知,请拨打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433-8316525了解详情。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招标文件购买汇款后24小时内将纸质招标文件以快递方式寄出并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写明的联系邮箱。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人对每个标段应单独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负一楼投标文件收取专区(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6.3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2020年7月6日14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

  6.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5为了更好地减少人员聚集,阻断交叉传染渠道,最大限度保障参与交易活动人员的健康,参与交易活动人员应严格遵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交易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参与开标活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延边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zfxxgk.yanbian.gov.cn/)上发布。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包括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等)同时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及延边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边珲乌公路改建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5568号

  邮政编码:133000

  联系人:程昭钦

  电话:0433-313570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3001号

  邮政编码:133000

  联系人:焦艳

  电话:0433-8316525

  电子邮箱:yjsjy854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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