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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0-10-30 08: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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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龙东线东盛涌至龙井段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CJT2020-4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龙东线东盛涌至龙井段改造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0】27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井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除申请中央投资补助外,其余资金由龙井市财政性资金承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龙井市;

  2.2建设规模:主线起点位于龙井市东盛涌镇,与国道(G334)龙井至东乌珠穆沁旗K28+597处顺接,经龙海、太平,在K5+607处于国道(G333)三合至莫力达瓦旗公路平面交叉,在K5+832处上跨朝阳川至开山屯铁路,止于龙井市北侧新光,与延吉至龙井一级公路相接。主线全长8.348公里。主线和支线均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两车道,全线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5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主线设置大桥457米/1座,拆除重建中桥90米/2座,拆除重建小桥50米/2座,设分离式立交桥187米/1座,设置涵洞22道,平面交叉30处。同步建设支线1.174公里;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文件编制等全部勘察设计阶段工作,并经招标人审查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续服务期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2.4招标范围:包括全线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施工组织计划、施工图预算及设计变更、后续服务等所有工作(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其他工程及筑路材料等);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LDSJ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同时须具备如下资质条件和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条件(最低要求):

  (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在近5年(批复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完成过如下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最低条件):

  (1)近5年内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公路(含二级)以上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完成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为准);

  3.1.3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施工图设计已批复”的主包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需附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3.1.4由交通运输部审核、审批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在计算业绩得分时,只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为准,且项目负责人必须注册在牵头单位。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楼内)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窗口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1)单位介绍信原件;(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2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及第二信封)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延边州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http://zfxxgk.yanbian.gov.cn/)上发布。

  7.2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将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上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

  7.3招标人将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示以下相关内容: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井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龙井市龙井街1393号

  联系人:王嘉强

  电话:0433-322830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2308号

  邮政编码:133001

  联系人:陈秀坤、申研

  电话:0433-2861677

国道龙东线东盛涌至龙井段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关键信息内容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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