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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1-02-01 09: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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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服务区绿化专项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服务区绿化专项养护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高速公路60对服务区。

  2.2规模:本项目对全省高速公路60对服务区的绿化进行专项提升养护。

  2.3计划工期:乔木、灌木:2021年3月10日~2021年4月30日;花卉及草坪:2021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缺陷责任期(养护期)三年。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对全省高速公路60对服务区的绿化进行专项提升养护:新植乔木、灌木、花草;既有林木清理、修剪、养护;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与施工相关的其他所有工程内容;栽植后三年养护。

  2.5工程质量要求:

  1.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以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符合《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

  2.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施工;

  3.验收时成活率要求:新种植的乔木、造景中的灌木成活率达到100%;新种植的非造景中的灌木、花卉等成活率达到95%;新种植的草坪覆盖率达到95%。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如下:

  LH01标段:含20对服务区绿化专项提升养护,服务区包括:蛟河、老白山、六鼎山、敦化、黄泥河、吉林北、舒兰、依兰、图们、延吉、安图、雁鸣湖、江密峰、柳树河、永利、寒葱岭、抚松、吉林南、磐石、烟筒山。

  LH02标段:含19对服务区绿化专项提升养护,服务区包括:四平、公主岭、新立城、康大营、清河、都岭、英额布、靖宇、江源、辉南、抚民、长白山、通化、龙湾、黄河、东梅、梅河、柳河、辽源西。

  LH03标段:含21对服务区绿化专项提升养护,服务区包括:石头井子、镇赉、洮南、坦途、平安、到保、安广、大安、松原、王府、华家、大洼、拐脖店、万宝山、长岭、双辽、八百垧、榆树沟、双山、怀德、八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持有绿化经营范围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园林绿化工程累计合同额1000万元,其中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以工程接收证书时间为准,综合性工程须体现出绿化工程的具体合同额或出具业主证明文件)。

  3.3投标人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流动资金(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与为本项目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之和必须达到800万元。

  3.4项目经理: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具有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单项合同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的项目经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为投标人自有人员,须具备绿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单项合同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投标人需充分考虑高速公路服务区正常运营情况下的施工状况。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和采取的相应安全措施及高速公路通行费等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9投标人可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

  评标按照LH01、LH02、LH03标段进行评审,在前一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后续标段评审中不再被推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1日至 2021年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2232574732@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0431-81852896取得联系,确认无误后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并请将相关费用汇至如下账户(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标书款汇款账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金融支行

  账号:22050110266500000185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简写注明:“2168004标书款、单位简称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只有按本公告4.1款和4.2款要求发送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2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一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雕塑公园对面)投标文件收取专区;开标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包括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等)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公开。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1511号    

  邮编:130000                              

  联系人:张振东                           

  电话:0431-852540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 长春市净月旅游开发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

  邮编:130000

  联系人:张娉婷

  电话:0431-81852896

  电子邮件:2232574732@qq.com                                                   

  注:相关防疫政策按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发布的最新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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