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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1-05-17 09: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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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双高速集安至通化段工程、珲乌高速吉林至机场段改扩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双高速集安至通化段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省集安至通化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3]1981号)批准建设,珲乌高速吉林至机场段改扩建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珲春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吉林至机场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16)36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以上项目已完工,现对以上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选择社会审计机构进行资格后审方式的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地区、吉林地区、通化地区。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即JTCJSJ01标段。

  2.3服务范围及内容:集双高速集安至通化段工程,主线长度为82.213公里,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总投资84.3亿;珲乌高速吉林至机场段改扩建工程,主线长度为63.247公里,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总投资23.08亿。集双高速集安至通化段工程、珲乌高速吉林至机场段改扩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工程决算审计,包含:概预算执行情况、资金到位和支出情况、项目成本控制及支出情况,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等;审核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履行情况;审核本项目涉及的工程合同及相关协议的合理性与履约情况;审核合同内工程量的完成情况;审核征地拆迁(长吉项目不含征地拆迁内容)、设计变更、价格调整、工程索赔、考评奖罚、违约金等项目准确性与合理性;审核工程计量的合理性与准确性;为实施审计工作而进行的必要的现场踏查;配合委托人完成国家或省级审计部门后续对本项目的审计;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现行规章制度要求的审计工作等。

  2.4服务期限:咨询人应于委托人向咨询人提供决算资料后二个月内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意见和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等成果文件。

  3.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1)须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2)在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应至少独立完成过以下业绩:

  ①1项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不少于2亿元的公路工程项目的财务审计服务业绩;

  ②1项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不少于2亿元的公路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①应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或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注册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活动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②从事会计或造价工作8年以上;

  ③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项目的财务审计或公路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负责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两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在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应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不少于2亿元的公路工程项目的财务审计服务业绩,并承担本项目的全部财务审计服务;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且在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应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不少于2亿元的公路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并承担本项目的全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曾为集双高速集安至通化段工程、珲乌高速吉林至机场段改扩建工程提供过前期造价咨询服务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窗口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或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1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本次招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第二个信封(报价函)开标时间:2021年6月18日13时30分,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委托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2077号

  邮政编码:130033

  联系人:曲肖龙

  电话:0431-89567943

  传真:0431-89567944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邮政编码:130022

  联系人:张吉庆、李研

  电话:0431-81808108

  传真:0431-81808102

集双高速集安至通化段工程、珲乌高速吉林至机场段改扩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招标关键内容信息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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