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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吉林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吉林南备用中心10KV送电线路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吉林市。
2.2主要规模:新敷设2034米10千伏电缆(敷设方式主要为非开挖拉管敷设),新建四单元环网柜1座、六单元环网柜1座,新建转角井5座、直线井6座,新建变电所1处(不含房建)。
2.3计划工期:在变电所房建工程完工后1个月内完成(暂按2021年8月30日前完成)。
2.4招标范围:10千伏送电线路工程及其配套设备的施工和安装(干式变压器(SCB10-1250KVA)1台由招标人提供)(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即WD0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类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2016年1月1日之后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400万元的已验收合格的10千伏及以上电力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楼内,下同)4楼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1511号
邮政编码:130028
联系人:于忠宏
电话:0431-85254020
电子邮箱:6848677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和光路16号
邮政编码:130021
联系人:车万里、李洪涛、孙静、梁新通
电话:0431-85368866
电子邮箱:30978396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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