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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06-01-04 13: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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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发布新版《编制<货物系固手册>导则》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船舶〔2006〕2号

各直属海事局:
  为了确保我国国际航行船舶能够满足相关国际公约的要求,我局根据《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74)1994年修正案及IMO《货物积载和系固安全操作规则》的有关要求,于1997年制定并颁布了《编制<货物系固手册>导则》(港监字[1997]337号)以便各船公司为其所属船舶编制94年修正案强制要求配备的《货物系固手册》。上述导则的颁布对统一《手册》的编制标准,确保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在94修正案生效前满足公约的具体要求,以保障船舶安全营运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自94修正案于1998年1月1日生效之日起,国际海事组织对《货物积载和系固安全操作规则》进行了多次修改,原《规则》的部分重要内容发生了变化,继续依照该《规则》及原编制导则对船舶的系固手册进行审批,已不能完全保证船载货物的安全积载和系固。因此,我局在搜集整理2004年12月底前相关修正案的基础上,制定了新版的《编制<货物系固手册>导则》(附件一,以下简称“导则”),现予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发文之日起,凡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编制《货物系固手册》均应按照本《导则》要求编写,船舶现有的《货物系固手册》应在2006年12月1日前依据本《导则》完成相应的修订工作并根据《国际航行船舶<货物系固手册>审批规定》(港监字[1997]316号)(以下简称“审批规定”)的要求向有关海事管理机构提出重新审批的申请。各级海事主管机关应严格按照本《导则》对上述经编写或修订的《货物系固手册》进行审批。
  二、废止《审批规定》所述技术咨询机构的设置,收回其为船公司代为编写《手册》的授权,各船公司所属船舶的《货物系固手册》可由公司依照本《导则》自行编写。
  三、为了规范《手册》的文本,同时帮助有关单位迅速理解《导则》,能够正确编写《手册》,我局组织有关学术研究机构和公司(附件二)编写、印制了新版《手册》的范本,同时开发了实用性较强的配套条约参考和校核计算软件,上述单位可协助船舶及其所属公司编制《手册》,有需要的船舶或船公司可与上述单位联系。
  四、各单位应将本文件及时转发给有关船公司,并督促其开展新版《货物系固手册》的编制工作。
  附件:1、编制货《物系固手册》导则
  2、《物系固手册》范本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二○○六年一月四日
  附件1:
编制《货物系固手册》导则
  一、编制《手册》的目的
  货物的适当积载和系固对船舶安全营运是至关重要的,货物的不当积载和系固已经造成了许多严重的事故。为使货物系固、积载形成一个公认的国际标准,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风险,国际海事组织制定了《货物积载与系固安全操作规则》,并在1974SOLAS公约1994年修正案的第Ⅵ和Ⅶ章中要求“货物单元包括集装箱,在整个航次中,应按照主管机关批准的《货物系固手册》进行装载、积载和系固,《货物系固手册》的编制标准应至少等效于本组织(IMO)制定的指南”。这一强制性的国际规定,已于1998年1月1日生效。
  二、编制《手册》的依据
  (一)货物积载和系固安全操作规则IMO A.714(17)及其修正案(Code of Safe Practice for Cargo stowage of Securing)(CCS Code);
  (二)国际海事组织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有关修正案的要求(SOLAS Chapter Ⅵ Regulation 5,Ⅶ Regulation 5);
  (三)国际海事组织货物系固手册准备指南MSC745号通函(Guidelines for the Preparation of the Cargo Securing Manual)及其修正案;
  (四)交通部《关于国际航行船舶配备<货物系固手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应配备《手册》的船舶
  (一)装运标准货物的船舶
  1、隔栅式集装箱船
  2、多用途船舶中专门装运集装箱船
  (二)装运半标准货物的船舶
  1、滚装船
  2、客滚船
  3、电缆及管道铺设船
  4、非隔栅式集装箱船
  (三)装运费标准货物的船舶
  1、件杂货船
  2、客货船
  3、未装运散装货而装运货物单元的散货船
  4、木材船(同时参考木村船积载和系固规则)
  (四)主管机关认为有必要配备《手册》的其他船舶
  四、编制《手册》应考虑的要素
  (一)船舶类型;
  (二)船舶通常或可能会载运的货物种类;
  (三)船舶固定系固设备及其布置;
  (四)船舶移动系固设备及其配备;
  (五)系固设备的技术参数及其证书;
  (六)系固设备的检修和更换;
  (七)系固设备的正确操作指导;
  (八)作用于系固设备上的负荷计算;
  (九)舱口盖、甲板及舱底板的允许负荷量;
  (十)如需系固在肋骨、舱壁加强筋和甲板横梁上,应提供这些部件所允许承受的负荷量;
  (十一)散装船装运货物单位应给予的指导;
  (十二)非隔栅式船装载集装箱时,为避免过大负荷作用在底座上,应提供正确积载和系固指导;
  (十三)对在甲板上装运原木为主要货物时,可参照IMO原木甲板货物运输安全操作规则,提供正确积载和系固指导,并有必要制定相应的《原木船货物系固手册》;
  (十四)对滚装船装运货物单元及车辆的安全积载和系固的特别指导;
  (十五)稳性报告书、载重线证书、船舶装载手册、国际危规要求考虑的其他因素;
  五、编制《手册》的内容要求
  (一)《手册》应参照国际海事组织MSC/Circ1026提出力平衡计算法校核法进行计算;
  (二)《手册》应针对个船的具体设备和结构提出系固方案的设计、校核和运输管理;
  (三)《手册》的编写应加强是适用性、易用性,便于学习掌握。
  为规范《手册》编制体裁,每一特定船舶《货物系固手册》应按下列章节组成其结构框架。
  第一章 总论,包括: 
  船舶概况及相关文件;
  有关专业术语释义;
  资源要求。
  第二章 系固设备的配置及维护,包括: 
  固定式系固设备的清单、技术参数及其证明文件;
  可移动式系固索具的清单、技术参数及其证明文件;
  系固装置的检修与保养程序;
  系固设备检查和维修记录等。
  第三章 货物的安全积载与系固,包括: 
  搬运与安全注意事项;
  积载和系固的原则及要求;
  积载和系固的安全操作和指导;
  货物系固索具的安全使用;
  作用于货物单元上的外力分析;
  标准、半标准、非标准货物及系固设备的受力计算;
  各种系固设备和索具可承受的最大负荷;
  用经验法评估系固效果;
  用计算法评估系固效果;
  可移动系固设备的应用;
  第四章 其他类型船舶系固的补充要求; 
  滚装船;
  固体散货船;
  集装箱船。
  第五章 国际海事组织规定的货物系固方案 
  根据实际载货情况,参照《货物积载与系固安全操作规则》中定义的货物制定本船货物系固方案。
  附件2:
  《货物系固手册》范本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大连海事大学成立《货物系固手册》编制小组,具体负责船舶《货物系固手册》的编写和技术审定工作,其组成如下:
  组长:王建平教授,船舶货运技术专家;
  组员:徐邦祯副教授、船长,船舶货运技术专家
  杜嘉立副教授,船舶静力学专家
  沈江副教授、船长,船舶货物技术专家
  田佰军副教授、大副,船舶货运技术专家
  顾问:蒋维清教授,船舶货运技术、船舶静力学专家
  联系人:王建平
  联系方式:电话:0411-84726780,传真:0411-84729904电子邮件:wangjp58@126.com
  二、北京国伦海事科贸有限公司作为大连海事大学技术咨询协议单位,具体负责单船技术资料收发和整理业务并印制《手册》范本。
  联系人:陈细香
  联系方式:电话:010-65222288,传真:010-65179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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