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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29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便于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7月30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国发〔2022〕15号,以下简称《决定》)印发实施。《决定》明确取消“对未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或者档案不符合规定、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行为的罚款”。为落实《决定》要求,删除了关于未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或者档案不符合规定、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行为的罚款规定。此外,根据相关标准修改、废止情况,对部分标准名称进行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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