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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3-06-29 09: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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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草案解读

  省交通运输厅起草了《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随着旅客个性化、多样化出行需求的日益增加,客运市场格局发生根本性变化,传统“进站上车”的出行模式被打破,人民群众更加青睐于随到随走和“门到门”接送的公交化和定制化服务,客运站在旅客集散、中转、发车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弱化。同时,客运站长期以来经营观念固化,主动适应市场、转变经营模式、拓展服务功能不够,转型升级步伐缓慢,自身发展能力不足。特别是一些客运站距离城市中心较远,群众进站乘车不方便,因此,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升级势在必行。
  二、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玉亭省长的批示要求,刘凯副省长带领省交通运输厅深入长春、白山、辽源、通化、延边、长白山管委会进行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地方交通运输部门和部分客运企业意见建议。4月21日、5月18日,刘凯副省长两次召开专题会议,重点研究了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的瓶颈、路线、模式,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措施。省交通运输厅组成工作专班,先后深入到延吉市、珲春市、蛟河市、长春市等地客运站实地调研,组织客运站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赴省直有关部门对接工作,争取在财政补贴、公益性岗位、社保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分管副厅长专题研究撰写客运站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并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此稿。
  三、总体框架和内容
  《实施方案》总体框架共有3个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
  (一)关于总体要求。总体要求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三个方面的内容,明确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省直相关部门负责行业指导,采取“一站一策”的办法统筹推进客运站转型升级,推动降低客运站运营成本和人员成本,促进人员分流、转型和再就业,逐步形成“站车企”多点支撑、“客货邮”多业并举、“站商运”多元发展的新格局。
  (二)关于主要任务。一是科学调整客运站数量布局。按照“一县(市)一站”的原则,对客运站进行撤并整合,撤并后的客运站资产实施开发再利用。审慎研判新建等级客运基础设施的必要性。二是合理优化客运站点服务设置。充分考虑日常和高峰时段客流需求,支持客运站按需调降等级,降低设备和人员成本。鼓励客运站在公交地铁站、学校、商超、旅游景区、医院等客流集中地设立停靠点,从大站集散向多点串联转变。三是推动客运站与运力资源整合。鼓励通过整合收购、资源重组等方式,对客运站场地、设备设施等资产进行优化整合,推动客运站与公路客运、公交、轨道交通、交投、城投等企业一体化运营,实现“场地服务+客流资源”互补,共同提高运营服务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四是拓展客运站交通综合类服务。支持客运站参与“旗E春城 旗动吉林”、“氢动吉林”等项目,积极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拓展仓储、分拣、配送等货运物流功能,公交首末站、停保场、城际城乡公交换乘中心等功能,开展汽车租赁、机动车驾培、城市候机楼、高铁无轨站等便利服务。五是拓展客运站旅游商贸类服务。鼓励客运站与旅行社等主体合作,升级为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完善客运站至旅游景区景点的旅游直通车服务网络。鼓励客运站开展商贸、电商销售、酒店住宿、汽车销售及后市场、体育休闲、农产品和旅游文创产品展销等服务,提升自我造血能力。六是优化客运站人员配置。鼓励客运站加强站务员技能培训,积极拓展商品售票、旅游咨询、货物分拣、充换电等技能,实现站务员“一人多能”。积极搭建人员交流平台,帮助客运站富余站务人员转岗至其他行业就业。七是落实好财税金融等相关优惠政策。按规定对客运站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统筹运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客运站提升综合服务品质。八是保障从业群体利益。督促客运站规范用工管理,与站务员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积极组织开展送温暖等活动,关心关爱客运站困难职工群体。
  (三)关于保障措施。要求各地建立完善政府领导、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制定本地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施工图,结合当地财力和客运站经营状况,给予政策支持,保障客运站基本运营。加大宣贯力度,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和疏导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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