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
一、工作背景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促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合理行政。省司法厅在全省部署开展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具体工作,旨在完善行政裁量基准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目标任务
主要任务是,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事项,形成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统一执行的行政处罚裁量权。
三、主要内容
此次修订,覆盖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全部七个领域,涉及法律、法规、规章几十部、处罚事项400余项。《基准》将违法行为颗粒化到“项”级,处罚事项明确“判断、处罚”基准,详细区分轻微、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等违法程度,共细化层级千余条,为提高办案精细化程度提供支撑。同时,《规则》中将量罚情节明确为不予处罚情节、减轻处罚情节、从轻处罚情节、一般处罚情节、从重处罚情节共计34种具体情节,并对量罚情节适用做出了明确规定,兼顾监管效力和社会效果,最大限度保证处罚结果合理性。
四、涉及范围
主要涉及全省交通运输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管理、公路路政、地方海事管理、港口行政、航道行政、水路运输行政管理、交通建设监督管理等领域。
相关意见征集:关于公开征求《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征求意见稿)》《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网站主办单位: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方式:8509756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2200000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