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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在国外称为道路安全审计,在国内也称为公路安全性评价、交通安全评价、行车安全评价,有时也简称安全性评价、安全评价、安全评估或道路安全评价等。
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起源与发展: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在20世纪80年代始于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90年代初期引入,美国、加拿大90年代后期发展完善,中国在90年代末期引入发展。
规范编制的背景与过程:《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是在国家交通安全形势严峻、高度重视交通安全政策,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体系不断更新,安评技术手段快速发展,社会认可度高的背景下发展的。
贯彻规范的几个重要问题:一是安全性评价的对象。规范适用于实施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和三级公路。二是安全性评价的工作阶段是公路安全性评价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是第二阶段是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第三阶段 交工验收,第四阶段是后评价。三是公路安全性评价工作组织。安全性评价工作通常由业主单位或相关管理单位委托第三方单位承担,以保证评价结论客观公正。四是安全性评价的实施。第一步是确定评价项目,第二步业主选择安全性评价项目承担单位,第三步召开项目启动会议,第四步审核相关资料和文件,第五步现场勘察采集相关数据,第六步实施评价并编制安全性评价报告,第七步评价报告评审,第八步评价报告修改、存档与业主单位回应。
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评估方法:采集评估数据:一是实施前数据采集,二是实施中数据采集,三是实施后数据采集。采集评估方法:一是事故风险对比法,对项目实施前后总体的事故指标、事故风险等级、公路风险等级等进行总体评价;二是综合指标对比法,项目实施前后采集典型断面的速度指标、行车轨迹指标、违法比例等;三是投入产出分析法,对项目实施前后总体的事故指标、事故风险等级、公路风险等级、投入产出情况等进行总体评价。(钟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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