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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19-04-25 10: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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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车”之害与“黑车”之治

——我省集中整治“黑车”乱象专项行动解析

  问题一:当前,“黑车”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我省“黑车”有哪些表现形式?主要集中在哪些区域?

  答:道路运输行业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当前,道路运输行业进入转型发展的重要时期,很多结构性矛盾突显,尤其是“黑车”问题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的普遍关注。目前,“黑车”在全省范围内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已经成为制约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大问题,广受诟病。特别是长春龙嘉机场、火车站、客运枢纽周边“黑车”、套牌车、残疾人保障车非法营运,部分出租汽车不使用计价器、宰客、甩客、非法揽客等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重干扰了道路运输秩序。

  通常所说的“黑车”,是指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车辆。“黑车”大多数为7座以下小型客车,包括使用私人小轿车、套牌车、残疾人保障车非法载客的车辆;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定点定线运营的“跑线车”;利用非法网络平台、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组客运营的、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他们主要集中在机场、火车站、客运枢纽周边、大型医院、大学校区周边和城乡结合部、公路进出口等人员密集流动区域。

  问题二:“黑车”有哪些危害?作为乘客应如何自觉抵制“黑车”?

  答:“黑车”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危害:一是对乘车人而言,“黑车”是没有营运资格的车辆,车辆技术状况得不到保障,驾驶员未经背景审查、考试取得从业资格证,也没有相应的保险等救济保障措施,大多数“黑车”为追求经济利益,超员、超速问题突出,安全隐患大,乘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同时,倒客、索要高价等欺诈旅客现象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乘客合法权益。发生纠纷时,由于“黑车”没有“身份”,往往致使乘客投诉无门。发生交通事故,合法权益也很难得到保障。二是对社会而言,“黑车”严重扰乱了运输市场秩序,影响了公平竞争,抢占了合规经营者的客流,导致合规经营者收入下降,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因此,公众应认清“黑车”的危害性,自觉抵制“黑车”、举报“黑车”。举报投诉电话为12328。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举报,省运管局将及时进行查处。

  问题三:从某种意义上讲,“黑车”是道路客运市场发展的“伴生儿”,那么“黑车”长期存在的原因是什么?

  答:“黑车”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有需求。这也是“黑车”存在的根本原因。近年来,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发生了很大变化,已由过去的“走得了”转变为“走得好”,这个“好”就是走得方便、走得经济。由于出租汽车错位发展、结构不合理、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和客运班车定制服务发展步伐慢等原因,给“黑车”留下了生存空间。二是有利益。门槛低、投入少、见效快。“黑车”投入成本和门槛都比较低,只要花很少的钱买辆二手车、有驾驶证就可以从事“黑车”运营,而且无需交纳国家税费,完成交易后,当场收钱,见效快。三是难打击。监管和治理难度比较大。“黑车”大多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没有固定的场所,机动性和隐蔽性都比较强,特别是一些私家车、套牌车从事“黑车”很难识别和取证,很容易逃脱监管部门的打击。这些特性诱使一些人跑起了“黑车”。

  问题四:交通运输部门在打击“黑车”规范运输市场秩序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近年来,特别是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省交通运输厅、省运管局将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车”问题,作为交通运输行业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指导各地深入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在顶层设计方面,2018年,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公安厅制定了《吉林省打击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了《关于开展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提升道路运输服务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督促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扫黑”“除恶”“治乱”三管齐下,对“黑车”进行集中整治,下大力气整治行业乱象,全年累计查处“黑车”2657台。长春市打掉了长期盘踞在长春龙嘉机场欺行霸市、宰客甩客,以黄吉鹏(绰号黄三)为首的团伙;吉林市、延吉市打掉了非法罢运团伙;通化市打掉了盘踞在通化县至果松镇客运线路的“黑车”团伙,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全省集中整治“黑车”乱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1900余人次,查处“黑车”154台,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1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初步好转。但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打击“黑车”还任重道远,还需花大气力、下苦功夫。

  问题五:交通运输部门在打击“黑车”时,有哪些困难?

  答:打击“黑车”面临的困难,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仅靠交通运输一个部门很难起到打击震慑作用。道路旅客运输,特别是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是一个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的缩影。仅靠一个部门很难实现有序管理。目前,一些地方没有建立起政府牵头,交通、公安等部门配合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打击“黑车”力度不够,广泛、有力的震慑氛围没有形成,“黑车”还时有出现。二是取证比较困难。“黑车”流动性、隐蔽性强,经常与执法人员“捉迷藏”,“你来我就走,你走我再来”,特别是随着打击力度的持续加大,“黑车”的违法行为更加隐蔽,采用网络平台、微信等方式揽客,且当场收钱,识别、取证和处罚都很困难。个别乘客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在对查处“黑车”进行取证时,不仅不配合执法人员,有的还为“黑车”经营者掩盖,给“黑车”的查处带来一定困难。三是易引发不稳定。在残疾人保障车非法载客群体中,有相当一部分并不是残疾人,而是打着残疾人的旗号,这部分群体必须给予严厉打击。残疾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安全风险大,也很难提供高品质的服务。这就需要地方政府统筹考虑,综合施策,既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又要考虑到残疾人群体的生活保障,不能“一打了之”。否则,容易引发社会矛盾,造成社会不稳定。

  问题六:出租汽车市场“黑车”问题比较突出,治本之策是什么呢?

  答:出租汽车市场乱象,表面上看,是打击力度不够、治理不到位。但究其根源,在于出租汽车发展定位问题。以长春市为例,长春市有出租车15000多辆,用人口比和绝对值衡量都是全国最高的,然而长春市依然存在打车难、不使用计价器、甩客、索要高价等违法行为。主要原因在于,长春市的出租汽车是错位发展,2018年,长春市出租汽车运量为49301.1万人次,城市公共汽电车运量为72956万人次,出租汽车运量所占份额是比较高的,这不符合城市公共交通的总体定位。满足城市居民出行的主体应当是公共交通(包括地铁、轻轨等轨道交通),出租汽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出租汽车是满足人民群众特殊出行需求的运输方式,人民群众的基本出行需求应由城市公共交通来满足。造成长春市出租汽车发展错位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出租汽车现行运价是25年前制定的,至今没有改变。出租汽车是一个城市流动的窗口,是一个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的缩影。各级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相关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城市的发展布局、公共交通能力、道路总量等情况,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调整出租汽车的定位和结构,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满足人民群众差异化出行需求,这才是治本之策。

  问题七:交通运输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来持续整治“黑车”乱象?

  答:整治“黑车”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更不可能通过一次两次的专项行动就能够彻底解决,需要各级党委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持续打击,更需要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的共同关注和努力。下步,交通运输部门将继续紧盯打击“黑车”不放松,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势,采取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办法,彻底整治“黑车”问题。一方面,全力以赴打击“黑车”,形成广泛震慑。4月2日,省交通运输厅与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4月12日,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联合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打击,针对机场、火车站、客运枢纽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严厉打击“黑车”、套牌车、残疾人保障车非法载客行为;严厉打击出租车宰客、甩客、不使用计价器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微信非法组客等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黑车”依法从重处罚,加大违法成本,让违法者“不敢为”。4月20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全省开展集中整治“黑车”乱象专项行动方案》,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在全省掀起一轮打击“黑车”乱象的新高潮,打掉“黑车”的嚣张气焰,形成广泛震慑,收到立竿见影的成效。另一方面,以需求为导向,推动行业转型升级,铲除“黑车”生存空间。“黑车”的产生有多种原因,但其根源还在于有需求。彻底解决“黑车”问题,仅仅依靠打击是不行的,治本之策是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省交通运输厅将强化督导措施,推动各地落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以旅客出行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行业转型升级,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满足群众“走得好”的新需求,把旅客从“黑车”手中抢回来。对城市出租汽车,要以回归其合理的市场定位为重点,调整结构,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引导出租汽车回归到“公共交通补充”的合理定位。同时,进一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的投入,切实发挥城市公共交通的主导作用,满足城市居民差异化的出行需求;对城际间的长途班线客运,要大力推广定制客运,为旅客提供“上门接送”的门到门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新的出行需求;对城市周边的客运班线,要加快实行公交化改造,满足城乡居民多频次的出行需求,铲除“黑车”生存空间,根治“黑车”顽疾。(省运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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