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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3-03-03 10: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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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交通运输局:夯实善治之基 提升行政之能 全面发挥交通综合执法行业治理硬核作用

  辽源市交通运输局坚持综合施策,不断创新举措,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促进政府部门服务效能提升。
  以规范管理为准绳,打造高素质执法队伍
  一是从建章建制入手,发挥制度约束力。制定《辽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制度汇编》,分别从行政管理、人事管理、法制管理、案件处理等方面入手,新建制度102项,完善制度213项,废除制度64项,做到以制度管人、以流程管事、以标准做事,实现“革而化之、与时宜之”的目标。
  二是从廉政教育入手,筑牢思想防线。建立常态化廉政教育机制,把廉政学习列入党组会议议题,与重点科(队)长签订《廉洁从政责任状》,严格举报线索检查核实,落实轮岗交流和诫勉谈话,一体推动干部职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是从对外宣传入手,展示队伍形象。依托国家部委线上平台及省级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工作动态、工作成果,全方位展示队伍形象。
  以素质提升为抓手,推进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开展业务提升工程。围绕“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内容、现场执法程序、案卷制作等方面,邀请公安、司法人员进行授课,全年培训12次。同时,及时动态更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推动执法人员学习贯彻落实。
  二是开展领导带头授课工程。做到“四必须”,即局长、分管领导、支队长、业务队长必须上讲台,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路政执法、运政执法等方面进行授课,实现培训内容广泛化、能力提升全员化。全年组织培训20期。
  三是开展岗位“练兵”工程。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体能达标测试、执法全过程现场训练,突出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案卷制作等实践训练以及执法信息系统、新型执法装备应用训练等,现已组织12次。
  四是开展专项比拼工程。结合全省“利剑2022”专项行动、“百日攻坚”等,设置目标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围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等方面进行评选。
  以维护秩序为己任,净化运输市场环境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战役。以“利剑2022”专项行动、“百日攻坚”为契机,将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贯穿全年始终,重点对异地运营车辆、非法运营车辆和出租汽车违规运营行为进行严厉整治。
  二是突出联合执法。坚持省市联合、部门联合和市县联合,采取早检与晚检相结合、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部门执法与联合行动相结合等方式,对交通违法行为保持严肃打击态势。
  三是强化硬件设施建设。建设占地1万平可同时容纳200台车辆的超限卸货转运场,改变以往没有固定卸货场的情况。
  2022年,全市出动执法车辆3395台次、执法人员11055人次,检查车辆5478台次,排查整改道路运输隐患132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12件。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该市道路运输隐患和违法行为逐年下降。
  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该局将枫桥精神落实到具体实践中,成立投诉受理中心,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一是建立“全天候专班+全公开”模式。抽调6名同志组成投诉受理工作专班,全天候负责接待群众投诉工作,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投诉案件予以受理。将行政处罚流程、行政强制流程、投诉受理内容等共计198条制板上墙,公开各项监督制度和投诉受理程序,促进投诉受理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是创建“4+”工作模式。即“1名正式职工+1名公安干警+1名法官+1名律师”,围绕难点投诉案件进行集体处理。处理过程中,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做到件件有回声、事事有落实,实现执法有力度、监管有尺度、服务有温度。
  三是坚持做到“三不准”。即不准对投诉者采取冷漠、推诿态度;不准在受理投诉、调查工作中隐瞒和歪曲;不准以权谋私、泄露秘密和打击报复。截至年末,受理投诉332起,100%解决。
  下一步,该局将切实履行综合行政执法职责,着力构建现代化交通治理体系,为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提供坚实保障,为实现交通强省、交通强市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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