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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合理分配补贴资金,适应道路运输行业发展需求,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落实推动各市县交通运输部门油补退坡资金使用的工作目标任务、资金使用方向和工作责任。
通知对油补退坡资金使用方向进行了细化、明确。一是用于交通运输公共监控系统建设。支持各地为公交车、巡游出租汽车等道路运输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为客运站等重点监管场所安装远程视频监控装置,支持各地建设道路客运行业智能化调度及运营管理系统。二是用于道路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对实施公交化改造并投入新能源公交车的线路所在企业予以奖补,支持保障建制村通客车的运营补贴,支持春耕秋收等特殊时段运输服务保障工作运营补贴。三是用于客货运一体化转型升级。支持客运站拓展货运物流功能,增加物流仓储设施。支持客运企业、客运站建设农村物流网络,布设农村物流网点,支持客运企业、客运站购置新能源货车用于开展农村物流业务。
通知对落实工作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落实市(县)长负责制,健全联合工作机制。各市(县)要提高对存量油补退坡资金使用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市(县)长负责制。各地交通运输、财政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认真研究落实资金使用方案和具体实施措施,交通运输部门提前谋划项目落地,财政部门根据交通运输部门资金分配计划第一时间将资金拨付到位,避免资金长时间滞留,保证资金拨付到位、使用到位,确保项目积极、有效推动。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推动资金政策落地。各市(县)要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加强对油补退坡资金使用政策的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对道路运输行业、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者进行宣传和告知,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政策平稳实施。三是彻底摸清底数,确定存量资金规模。各市(县)要严格认真对截至2020年末的存量油补退坡资金进行统计、清算,保证数据准确,不得挤占、截留、挪用油补退坡资金。四是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各地油补退坡资金使用情况,对截至2021年11月30日仍未形成支出的油补退坡资金,省财政厅将一律调整收回,其中尚未分配到部门或下级财政的,由市(州)、县(市、区)财政交回省财政厅;已分配到部门或下级财政但尚未支出的,由同级财政部门收回统筹使用。五是开展联合审计,加大督查督导力度。油补退坡资金清算完毕后,省交通运输厅和省财政厅将对各地油补退坡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联合审计,对工作组织不力、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等行为,要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李昊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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