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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工作要求,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下发了《2022年国庆假期及前后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做好国庆假期及前后疫情防控工作。
《方案》要求:一是要强化道路运输疫情防控。各地各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经营者加密场站、交通运输工具的通风消毒频次,落实旅客体温检测,落实测温、扫码、查验等防控措施,提醒旅客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二是要强化城市客运疫情防控工作。要督促指导运营企业落实城市公交车、轨道交通、出租汽车驾驶员佩戴口罩、体温监测、核酸检测、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做好通风消毒、乘客扫码测温等工作。三是要强化货运物流疫情防控。要督促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进一步压实道路货运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强化冷链食品物流运输疫情防控工作。四是要强化口岸运输疫情防控。要坚持公路口岸“客停货通”总要求,边境地区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坚持人、物、环境同防,把好外防输入关。五是要强化水路运输疫情防控。要督促各渡口和港口企业落实防控措施,压实企业和船舶经营人主体责任,备足防疫物资,积极协调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及船员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六是要强化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疫情防控。要指导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和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分类分级制定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备足防疫物资,做好应急演练,扎实做好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疫情防控工作。七是要强化交通项目疫情防控。要紧盯交通工程施工领域,保障工程施工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手硬。督促公路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完善防控预案,落实实名制管理、定期核酸检测、体温检测、消杀通风等疫情防控举措,备齐防疫物资,防范聚集性疫情发生。八是要做好局部突发疫情应对处置。要细化完善本地应急运输预案,制定隔离转运车辆储备调度方案,组织管理规范的运输企业,优选车辆和司乘人员,备齐备足防疫物资,提前做好应急物资运输、重点人员转运应急运力储备。九是要保障货运物流畅通。要继续发挥好物流保通保障工作机制作用,及时总结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经验,坚持“扁平化指挥、专班化推进、捆绑式作战、台账式管理、个案化协调”的工作模式,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大路网运行检测力度,保持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普通公路、农村公路网络高效畅通运行,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交通设施应开尽开。十是要落实行业重点人群核酸检测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印发的《33类重点人群所涉及的行业单位和风险岗位人员范围标准目录》中确定的交通运输行业重点人群范围指导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重点人群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要求,提高疫情检测灵敏度。
《方案》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坚定不移地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要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责任,分解细化涉及本部门、本领域的工作,切实加强客运场站、交通运输工具、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建设工地等重点机构、场所、部位的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强化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反馈、立即立改;要坚持狠抓落实,以“五化”闭环工作法推动工作落地,立即组织开展本地区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自查,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代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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