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执法局紧紧围绕省交通运输厅实施的交通项目建设提效、交通运输服务提质、行业治理能力提升“三项工程”,紧密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始终坚持执法为民理念,深入践行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不断在服务保通保畅、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普法宣传、保障司乘安全、加强服务区和道路设施服务保障以及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等方面,创新服务举措,全面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全力为公众安全、便捷、高效出行保驾护航,为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健康发展注入了一股强劲动能。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
助力服务营商环境优化
4月26日,在长农高速公路上,一辆醒目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车停在应急车道,车身上的警灯闪烁着红蓝相间的光芒,提醒着过往的车辆注意安全,执法人员身着整洁的制服,认真地执行着任务。
黄立东是省交通执法局长春分局开安大队的一名执法人员,只见他手持记录本,正仔细询问高速公路旁的施工负责人,盘查现场施工安全情况,眉宇间不失严肃又透露着关心。在执法过程中,他不仅严格执法,还注重文明执法与服务,始终保持着礼貌和耐心,提醒着对方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每天8点多就上路巡查,遇到施工和一些情况就要及时提醒和处理,基本中午也吃不上饭,虽然每天都在路上会辛苦一些,但是很有意义、挺开心的。”黄立东说。
“日常执法工作中,我们坚持在执法之前把‘理’说透,做到每一次检查都是一次普法宣传,每一次执法也都是一次服务,既确保执法有据、程序合法,又让交通运输从业者感受到交通执法的力度和温度。”省交通执法局长春分局局长姜艳霞说。长春分局主要负责长春周边以及长春辐射机场、双阳、怀德、开安等高速公路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为规范执法行为,实现社会公众对交通执法认知度和满意度的“双提升”,他们本着“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理念,积极推行“寓服务于执法”工作模式,推动执法与服务深度融合,让柔性执法提升执法温度,助力服务更优营商环境。以“首违不罚”和“轻微免罚”为切入点,长春分局主动邀请运输企业代表,现场参与、观摩执法工作,让大家零距离、多角度感受交通执法,化解执法矛盾,并主动服务运输企业,主动提供大件车上门勘验服务,最大限度地方便运输企业。
近年来,省交通执法局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深入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推进执法监督+纪检监察+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的“四位一体”监督模式,加强执法程序和执法风纪等关键环节跟踪管理,杜绝不文明、不规范执法行为。同时,以推进职能转变为契机,不断在简化行政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上下功夫,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赢得了广泛好评。
此外,白城分局在现场核查工作中推行“先送法、再检查、再执法”工作模式,对辖区大件运输企业就大件运输许可办理流程、省级大件运输许可网上申报进行现场培训,详细介绍和解答办理操作流程,通过预先沟通、及时核查,减少大件运输车辆完成货物装载后等待现场核查的时间,从申报和审批两端入手缩短企业办理许可时间,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结合“法律七进”活动
坚持“送法”上门服务
午后的阳光透过云层格外温煦,长春东收费站前广场上一片繁忙而有序的景象,车辆缓缓驶入收费站,收费站的工作人员穿着整洁的制服,面带微笑,熟练地操作着电脑和收费设备。路旁的便民服务台配备了应急药品、热水、瓶装饮用水等。
长春分局的执法人员崔缤月和同事们边向过往货车司机发放宣传手册,边解答交通执法有关事项,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共同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我们会根据大数据研判和属段通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深入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开展‘送法上门’服务,了解司机、车主的所思所想、所急所盼,感受司机的辛劳,体验车辆装载、道路通行以及遇到执法检查等情形。”长春分局副局长董书奎说。
与此同时,全省各分局结合“法律七进”活动,坚持“送法”上门服务。全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本着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宗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在辖区收费广场设立普法宣讲服务台,主动深入乡镇村屯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等形式,向群众普及交通法律法规知识,预防和化解交通行政管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之间容易产生的矛盾点,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遵法守法的自觉性。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强化通行服务保障
傍晚时分,长春西收费站车流如梭,执法人员宋洪旭正和同事们对车辆是否超载进行检查,一辆大货车进入到了他的视线,他迅速上前,示意司机停车接受检查。司机显得有些紧张,但宋洪旭始终保持着平和的态度,耐心地解释超载的危害,整个执法过程有条不紊,既体现了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也展现了他们骨子里的柔情。
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的严格监管下,高速公路上的交通秩序井然有序,为人们的出行提供了安全保障。省交通执法局格外注重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风纪规范》实施细则、执法风纪纠察规定,制定了执法案卷、执法文书制作、罚没票据管理、行政处罚行为、执法用语“五个规范”,出台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吉林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条款360余项,取消罚款事项12项,最大限度压缩自由裁量处罚空间。制定出台《吉林省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明确42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程序及要求,彰显执法温度。通化市在执法过程中以减少交通违法行为为根本目标,对道路客运企业轻微违法行为运用沟通说服、劝导示范等方法,重教育、轻处罚,“人性化”解决问题隐患,让当事人明晰违法行为边界,使其知法、懂法、服法、守法,从根本上减少违规违法行为发生频次。另外,东北“三省一区”已经启动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试点工作,建立了常态领导工作机制,通过加强法规制度衔接、推进执法联勤联动、强化执法数据信息共享等,共同维护区域交通网络的安全畅通。
随着“五一”假期临近,省交通执法局充分发挥行业监管职能,监督指导和沟通协调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加强服务区运营管理,确保服务设施完善、服务行为规范、服务环境整洁。积极协调服务区管理单位,增加停车位,优化停车引导系统,有效缓解假期停车难问题。提前开展节前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领导24小时带班、执法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坚持文明规范执法。同时,督导运营单位做好免费通行和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准备工作,保障辖区道路畅通和群众安全出行,努力为公众营造平安有序的节日出行环境。
“寓服务于交通执法,以文明扮美吉林。未来,我们将持续优服务、暖执法、强监督,以实际行动践行‘执法为民’初心和使命,履行好肩上的职责,诠释好徽章的意义,全力为过往司乘人员平安、便捷、舒适、高效出行保驾护航,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和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贡献力量。”省交通执法局局长黄俊生说。(邹鹏亮 张士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