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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0-02-20 16: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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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通知 切实做好公路保通保畅和运输保障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动我省企业复工复产,按照省委第4次常委扩大会议暨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13次会议要求,2月19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公路保通保畅和运输保障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切实做好我省公路保通保畅和运输保障工作。

  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坚持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保障公路路网畅通、客流物流顺畅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精准度和实效性,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上来。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切实做好公路保通保畅和运输保障工作,服务我省经济社会正常运行。

  二是要切实做好公路保通保畅和运输保障工作。

  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阻断病毒传播。各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客货场站、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按照防疫工作部署和《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和《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要求,坚决落实、落细交通运输工具和运输场站的通风、消毒工作。客运站要按要求开展体温检测工作,并设置留验站。班车客运、包车客运要按要求做好乘客信息登记工作,便于人员追溯,并按客车额定载客人数的50%控制客座率,引导旅客分散式乘车,预留必要区域或后排座位供中途留观使用。驾乘人员和旅客进入客运站和乘车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不戴口罩的旅客不允许其进站、乘车。

  要维护交通通行秩序,保障路网畅通。各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要求,保障交通运输网络畅通。要坚决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免费通行政策,并增派一线执法人员,全面加强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的交通秩序管理,采取发布通行信息、执法车引路、限速限行、疏导拥堵、快速清障等措施,保障应急车道畅通。要重点加大对进出城、机场等主要路段的交通管理工作,保障车辆通行顺畅。要将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邮政、快递、医护防控人员运输、地方政府组织的返岗包车等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按照“三不一优先”的要求,保障其便捷优先通行。

  要加快恢复旅客运输,满足出行需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分区分级管控的要求,合理调整运力、班次、发车时间等,鼓励各地采取定制客运等方式,点对点直达目的地,为企业复工复产人员提供便捷的出行服务。要加强与民航、铁路的工作衔接,做好接驳运输工作,避免旅客滞留。

  要切实强化安全管理,守住安全底线。各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和治理、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保障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落实恶劣天气下的应急保障措施。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超员超速、超载超限、疲劳驾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同时,要切实加强一线执法人员和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自身防护工作,保证其口罩、防护服、消毒物品等防疫物资供应,为其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三是要健全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督导。

  《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大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精心安排部署,狠抓责任落实,及时进行信息共享,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深入一线,对辖区各县(市、区)公路保通保畅和运输保障情况进行实地督导,确保公路保通保畅工作落地、落细、落实,为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保障。(崔雪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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