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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地方海事局派出2个督查组,先后对吉林、通化、松原3个地区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明督暗访。
督查组分别对集安航运公司、吉林松花江旅游有限公司、前郭尔罗斯查干高娃旅游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约谈,并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积极配合当地海事机构完成船舶法定检验工作,确保船舶技术状况满足适航条件。二是对所属船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集中开展安全培训,确保船员适任。三是严格执行船舶开航前自查制度,防止不具备开航条件的船舶带病航行。四是密切注意天气变化,遇到恶劣天气坚决禁止船舶冒险出航。五是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对船舶封闭舱室进行消毒,船员全程佩戴口罩,旅客登船前必须测量体温,发现发热者坚决禁止登船。六是按照省厅“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制定落实方案,确保专项活动扎实、有序开展。(潘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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