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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春市18家民营公交企业自愿整合重组为4家满足特许经营条件的企业,并与行业管理部门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标志着长春市公共汽电车行业体制机制改革中民营企业整合任务基本完成。
据悉,90年代初期以来,近30年间,长春市公共汽电车行业经营主体逐渐发展为“1+22”的模式,即1家国有企业和22家民营企业并存,共有公交线路216条、车辆3770台、从业人员1.2万人。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民营公交企业经营“小、散、弱”等问题逐渐凸显,已无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交通出行服务需求。
对此,长春市政府于2020年1月8日印发了《长春市公共汽电车行业体制机制改革总体方案》,正式启动长春市公共汽电车行业体制机制改革,明确了“国有主导、民营参与、特许经营、科学补贴”的改革方向。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特许经营协议,明确长春市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由现行的行政许可制转变为特许经营制,并设置车辆规模、场地设施、运营资金等特许经营条件准入门槛,积极引导长春市民营公交企业以规模较大企业为骨干、以合法运营车辆为投资主体实施整合重组。
经过一年的努力,2021年,长春市公共汽电车行业将以全新的体制机制、全新的面貌运行。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市民满意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引导全市公共汽电车行业公平竞争的基础上,激发市场活力,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服务,为长春市“公交都市”创建奠定良好基础,持续为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贡献力量。(王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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