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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2-04-24 15:3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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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我省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促进公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工作部署,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吉林省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分别针对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提出了11项重点任务,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全省公路“安全保障能力系统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的目标。

  《方案》提出,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路警协同、多方共治”的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推动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管理、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养护、高品质服务,促进交通秩序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的公路交通环境。

  《方案》明确了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职责以及省级层面、市级层面、县级层面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具体分工。

高速公路方面

  提升护栏安全防护能力。一是加强护栏连接过渡。对不满足建设时期标准的隧道口、桥头、不同防护等级、不同形式护栏及发生过车辆驶出路外事故的过渡段,按要求进行整改提升。二是完善护栏防护设置。提升路侧护栏、构造物护栏、开口护栏、出口分流端缓冲设施的防护能力。三是提升中央分隔带护栏防护能力。结合高速公路改扩建、养护工程,分类、分批、分期推进建成较早的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提质升级。

  持续推进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总结推广我省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经验成果;健全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动态评估优化长效机制;动态评估优化互通立交及出入口、新旧公路并行交汇、多运输方式衔接、交通组织复杂等路段的指路标志信息指引、标线渠化诱导。

  加强恶劣天气动态管控。针对重点路段加强多元化的警示信息发布和安全诱导服务,强化分类分级动态通行管控,鼓励恶劣气象监测预警及保障装备体系建设应用。

  改进完善通行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补光灯设置;根据需要推进分车道通行管理,实施中重型货车右侧通行管控措施;探索拥堵易发路段硬路肩可动态调整、适当开放允许通行的控制措施;鼓励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分类分级管控试点。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方面

  重点提升穿城镇过境路段。明确穿城镇过境路段维护提升责任;优化沿线交通组织设计;增设辅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分隔、行人过街、照明等设施;推进“一路多方”联动机制;配合当地政府有序推动马路集市清除或移址。

  重点完善平面交叉路口。按照交通流量和交叉等级分类处置的原则实施改善;清理通视三角区具备移除条件的障碍物;优化进出口交通组织和标志、标线及渠化设施;鼓励具备条件的路段实施“微小改造工程”;严格查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通秩序管理。

  重点路段精细防护。完善公铁并行交汇地段防护设施;一级公路及双向四车道大流量二级公路,逐步推进中央分隔带护栏或隔离设施设置;对易发生滑坡、崩塌落石隐患的路段,增设防护网和挡墙;事故多发路段增设或完善警告标志、减速设施、路侧护栏。

  加强通行安全管控。重点路段加强速度管控与执法;流量较大、货车通行比例较高的路段,推行货车靠右通行的管理措施;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加强货车安全提示。

农村公路方面

  大力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能力。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增设或完善事故多发路口路段交通安全设施。

  推进农村公路共治格局。严格落实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制度;联合开展违法涉路施工活动清理整治和路域环境整治;推动当地政府实施“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对交通事故多发点段重点挂牌督办治理。

  加强农村公路管理与宣传。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强化农村地区“两站两员”“管护员”等管理队伍融合;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劝导,着力增强群众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

  据悉,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确定1条高速公路、2条国省干线公路(国、省各1条)、3条农村公路(县、乡、村各1条),先行实施省级“公路安全精品路”,以局部带动整体,推动全省公路参照精品路标准进行精细化提升。(任立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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