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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4-01-02 11: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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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三项工程”丨《吉林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印发施行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全省水上搜救应急体系,确保能够迅速、有序、高效组织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救助遇险船舶和人员,控制事态扩展,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悉,我省主要通航河流有松花江、鸭绿江、图们江、嫩江等,通航里程1621公里。近年来,随着水路运输行业的不断发展,水上搜救压力逐年提升。作为水上搜救联合协作机制办公室主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牵头《预案》编制工作,与上级领导部门、本省应急管理部门、邻省水上搜救中心及海事高等院校等权威机构展开了广泛深入的咨询和研讨,并充分结合我省特点和实际需求,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预案》共8部分,分别是总则、险情(事件)分级、组织机构与职责、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附则,有效衔接了上位法和上级预案,明确了各水上搜救成员单位的职责,进一步完善了我省水上搜救应急管理体系,为科学、高效、快速应对水上突发事件提供了可靠保障。
  《预案》秉承四项原则:一是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深入践行“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观,守护好水上生命财产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二是政府领导、分级响应。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市(州)人民政府及中省直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水上搜救应急处置工作;水上搜救现场应急处置以事发地政府为主;省水上搜救联合协作机制与地方政府密切配合,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三是科学决策、规范处置。充分发挥专家队伍、专业人员和咨询机构的作用,强化科学决策,采用先进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水上应急救援能力,规范应急救援指挥和处置工作。四是综合协调、专群结合。在省水上搜救联合协作机制的领导下,协调各部门及社会志愿者队伍在水上搜救应急反应中的行动,提升水上搜救行动总体效能,确保水上搜救行动快速有效。(赵洪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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