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
吉交安委办〔2021〕44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吉高集团:
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极端气候恶劣天气将呈现频发、多发趋势,为做好2021年防汛抢险各项工作,根据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防汛工作组织领导。汛期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以人为中心”的思想,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总体要求,以“宁可十防九空,不可一日无防”的工作态度,全面加强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防范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防汛准备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统筹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提前谋划防汛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要将防汛工作与当前复工复产工作结合起来,一同安排、一同部署、一同落实,扎实推进各项防汛措施落实。要突出防汛工作重点,加强春融期间公路排洪设施、涵渠等关键部位巡查排查,及时整治隐患。要加强防汛抢险物资、装备检查、保养等点验工作,及时补足消耗物资缺口,维护保养防汛设备,加强防汛队伍专业训练。要按照“注重灾后救助向灾前预防转变”的要求,准备防汛专项资金,做到资金提前到位,提前投入,提前预防,确保防汛物资、装备、队伍保障有力。
三要及时修订完善防汛预案。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考虑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可能,强化汛前检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限期整改完毕,形成闭环管理。进一步完善细化防汛应急预案,加强汛期工作动态管理,总结防汛工作有益经验,切实做好各项防汛预案的修订、补充、完善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增强预案操作性。
四要强化预警预报机制落实。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化与气象、水文和地质等部门协作互通,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多渠道了解和掌握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做好防台风、强降雨、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应对准备工作,及时发布预测预警信息,主动采取防灾避险措施,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根据省防指的工作要求,请各地、各单位严肃对待信息报送工作,于5月6日前填报《影响安全度汛主要问题情况表》(见附件1)并报送厅安委办,凡逾期未报的将全省通报。
附件:1.影响安全度汛主要问题情况表
2.吉林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全省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
| 影响安全度汛主要问题情况表.docx |
| 吉林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全省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pdf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人民交通出版社
中国交通新闻网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内蒙古交通运输厅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重庆市交通局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香港运输署
澳门土地工务运输局
网站主办单位: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方式:8509756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2200000069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