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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远洋渔业林业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133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行业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意见》(吉交联发[2016]46号),实施意见明确,油补工作实行市县长负责制,各地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经复核,辽源市运输管理处回复补贴资金未到指定账户,补贴资金拨付为财政部门负责,待其拨付补贴资金后,运管处将及时发放。相关事宜建议向辽源市财政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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