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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速公路车型分类及通行费收费标准
第1类:客车规格为9座以下(含9座)及货车规格为2轴(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元/车·公里):客车、普通货车及普通货车(差异化收费政策)收费标准分别为0.45,0.45,0.45。
第2类:客车规格为10座至19座(含19座)及货车规格为2轴(车长不小于6000mm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元/车·公里):客车、普通货车及普通货车(差异化收费政策)收费标准分别为0.80,0.90,0.83。
第3类:客车规格为20座至39座(含39座)及货车规格为3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元/车·公里):客车、普通货车及普通货车(差异化收费政策)收费标准分别为1.10,1.20,1.20。
第4类:客车规格为40座以上及货车规格为4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元/车·公里):客车、普通货车及普通货车(差异化收费政策)收费标准分别为 1.45,1.57。
第5类:货车规格为5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元/车·公里):普通货车及普通货车(差异化收费政策)收费标准分别为1.72。
第6类:货车规格为6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元/车·公里):普通货车及普通货车(差异化收费政策)收费标准分别为2.06。
备注: 1.车型分类具体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执行。
2.专项作业车按车型分类与普通货运车辆执行同样收费标准。
3.对合法持证的6轴以上大件运输车辆,以6轴货车实行差异化收费政策前的收费系数(4.58)为基础,每增加1轴,系数增加0.8确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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