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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吉林省交通运输改革深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吉林省水路交通条例》《航道养护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出台,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航道养护管理工作,明确各单位职责,规范航道养护行为,提升航道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结合吉林省航道养护管理实际,我局编制了《吉林省航道养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至9月20日。有关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交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523175133@qq.com
2.传真:0432-63079050
3.附件:吉林省航道养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相关草案解读:《吉林省航道养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吉林省航道养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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