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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交通 增信吉林

吉林省航道管理局局长 齐晓鹏


2020-10-19 15:45:00

来源:吉林省航道管理局

  “我们生而为中国人,最根本的是我们有中国人的独特精神世界,有百姓日用而不觉的价值观。”就像习近平主席所说的这样,中华文化五千年的薪火传承,使得每一位出生在这片热忱土地上的人们,不论其何种肤色、何种信仰,都有着一颗赤诚的中国心。“人与人交往在于言而有信,国与国相处讲究诚信为本。”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主席在国内外多个重要场合强调诚信的重要性,讲诚信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现代社会国与国之间相处,提供了一项基本相处原则。古有商鞅一诺千金,今有海尔集团信守合同,诚信是流淌在每个中国人血液中的普世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基本的内容。言而有信是中华民族在五千余年实践中践行出的真知,不论何时何地,都是中华文明桂冠上最为璀璨耀眼的一颗明珠。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威。上至国家,下至行业与个人,诚信都乃其立命修身之根本也。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指出:“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交通运输行业亦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疾驰而过的动车组取代了“哐哧哐哧”的绿皮火车,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取代了泥泞的乡村小路,现代化的航轮取代了松花江上摇曳的小船。物质生活的日益完善,也凸显出人民思想建设的不足,私欲膨胀、信誉缺失,导致失信事件在交通领域亦时有发生,不断的危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公共安全,随着我国经济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信用监督机制已迫在眉睫。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指出,交通运输各类从业人员众多,交通运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危害巨大,我们应当通过法律、经济、信用、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为交通运输行业的失信行为“刹车”,“信用交通”必将成为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一环。

  近年来,我局在省厅的正确指导下,秉承着打造诚信航道,争做诚信航道工作者的理念,在航道管理工作中注重实际,稳扎稳打,积极推进“信用交通省”的创建工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面落实信用承诺机制

  (一)健全信用信息相关制度

  我局代厅拟定了《吉林省水运工程建设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方案》《吉林省水运工程建设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工作方案》《吉林省水运工程建设行业信用奖惩工作方案》《吉林省水运工程建设行业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工作方案》《吉林省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吉林省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明确采集主体、对象、数据标准和时限等具体要求,从而规范信用数据的采集、保存、更新等业务流程,健全了信用信息的相关制度方案,推动了我省水运信用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

  (二)积极推进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吉林省地理气候特点决定的半年封冻、半年通航情况,间接造成了吉林省水运建设市场规模较小、布局分散的现状,且水运建设市场欠发达,暂无水运建设市场信用平台。根据此情况,经与省厅综合运输服务处积极沟通协调,我局积极配合省厅进行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并结合我局相关各处(室)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水运行业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的相关推进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及时更新信用信息目录和信用信息共享需求目录,将我局掌握的水运建设市场信息统一归集到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来,为全省水运建设市场信息普及和信用管理提供了有效支撑,实现水运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标准化,精细化。

  二、注重承诺应用,提高信用管理水平

  (一)完善诚信激励机制,落实失信惩戒措施

  我局结合水运行业实际,通过制定信用评价办法和标准,能够配合上级部门积极推进完善相关诚信激励机制。大力立章建制,配合省厅和上级部门在招标投标、市场准入、政府采购等环节,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在行政审批中推动“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的落实。并将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类监管,认真落实失信惩戒措施,把严重失信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披露和曝光,使失信者在交通运输领域处处受限,强化信用奖惩和信用评价。

  (二)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强化信用承诺机制

  我局继续配合省厅严把行政审批工作质量关,引入第三方技术咨询单位,为行政审批工作设立了又一道“防火墙”,使出具的行政审核意见更具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并配合省厅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将涉航行政审批时限缩减为 “18个工作日”,更好的为涉航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大众提供了服务。

  我局坚持“双随机、一公开”的行政监督检查工作原则,要求市场主体以规范格式作出信用承诺,在监管过程中实现随机抽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抽查情况及处查结果及时登录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过去三年,我局积极配合省厅完成对长吉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等多家相对人的抽查检查工作,加强了我省涉航审批的事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工作

  我局通过集中培训学习、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广播电台、网站微信等多渠道,用港口、码头、船舶等多形式、多角度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信用知识,引导企业自愿做出信用承诺,增强信用自律意识,培养广大交通运输行业从业单位及人员的诚信意识、信用理念,来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鼓励全局工作人员向优秀工作者看齐,为人民服务,解群众所需。

  四、今后工作努力方向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落实工作,按照计划推进相关工作

  我局将进一步积极配合省厅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省厅统一安排部署和计划推进我省“信用交通省”创建相关工作,及时跟进工作进度,保质保量高效完成相关工作。

  (二)发挥信息平台作用,充分利用信用信息服务社会大众

  我局将进一步积极配合省厅充分利用信息平台,不断提高水运行业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积极为广大社会大众提供信用信息服务。

  诚信是道路,随着开拓者的脚步一路延伸;诚信是江海,用博大的胸襟守护航道人勇敢前行。水运事业关系民生发展,需要我们世代人去守护传承。而诚信之基早已根植在我们的血液里,航道人也必将用心呵护这份“珍宝”。真正做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不断推进“信用交通省”体系建设,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处处受益”,让诚信为“信用交通省”助力,为“交通强国”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