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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诚信经营秩序 促进疫情服务保障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意海


2020-10-19 16:18:00

来源: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袭击全国。作为遏制病毒传播的重要环节、服务人民群众出行、维护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以及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医护人员等重点人群出行和防控物资供应的重要支撑,交通运输领域的疫情防控和运输保障任务十分繁重。长春市交通运输局面对疫情暴发,提高政治站位,牢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科学研判,分类施策,构建疫情防控期间诚实守信经营秩序,全面促进我市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

  ——迅速响应建立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按照1月30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要求,立即成立由张意海局长为组长的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疫情防控包保责任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督导、客运行业、公共交通行业、出租汽车行业、综合执法、信息和宣传6个包保责任工作组,按照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制定各类应急预案、细化责任分工。

  ——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稳定疫情期间行业经营秩序。在出租车行业,受疫情影响我市出租车驾驶员收入有所下降,为共克时艰,保障市民的出行需要,解决驾驶员的基本生活需求,我局组织出租汽车协会、出租车企业多次召开协调会议,充分发挥出租车企业的主体作用和行业协会纽带桥梁作用,根据疫情防控和市场恢复情况,适时合理调整承包费比例,先后四次发布对出租车驾驶员的补贴措施,2月1-15日减收出租车驾驶员100%承包费,216-29日减收50%31-31日减收30%526-625日减收50%,确保出租车行业稳定。为进一步规范出租车运营行为,构建出租车行业良好运营环境,我局制定了《长春市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对出租车运营车辆、服务设施设备、服务人员要求、运营流程,包括营运的前期准备、营运中服务、营运结束的要求,以及营运过程中特殊情况的处理等内容,做出了详细规定;同时倡议行业全体从业人员,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依法诚信经营,维护行业正常经营秩序,及时做好车辆消毒和自身防护,为市民提供安全优质的出行服务,树立长春市“窗口”行业的良好形象。

  ——持续落实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交通行业诚信经营。在审批环节,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形成全程网办事项清单,窗口授权到位,积极引导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参与信用考核评价,促进运输管理机构与社会信用评价机构结合;结合行业“创文”活动,开展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增强经营者的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逐步形成以守法、履责、诚信为核心的行业诚信文化。在监管环节,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方面严格按照省运输管理局《吉林省道路运输监管信用管理办法》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实施信用体系监管,重点是抓好货运经营者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车超过本单位货车总数10%的和货运车辆驾驶员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3次以上的监管,将货运车辆超载违法违规数据录入“互联网+吉林省道路运政信息系统”,形成我市“超载超限黑名单”。根据国家信息中心《长春市行业信用状况监测季报》,201951日至2020430日期间,交通行业综合信用指数均位于长春市10个行业第一名,我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得到肯定。

  如今,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在防控政策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交通运输政务诚信、工程建设、道路运输、水路交通、公路管理等重点领域全面复工复产、提升服务质量。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依托“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突出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公示、分级分类信用监管等工作方面,进一步规范我市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各企业与从业人员守法经营、诚信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出行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