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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10:38 来源:吉林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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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春耕备耕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春耕工作部署,近日,省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春耕备耕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六项工作举措,推动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扎实做好春耕备耕运输保障工作,更好服务全省农业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一是切实做好农机农资物流运输的供需衔接。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发挥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加强与当地发改、农业农村、供销合作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摸清农机农资供需的布局、数量、运输路线,详细了解物资运输需求,认真梳理存在的风险问题,精准做好运输服务保障工作。要将农机农资纳入重点物资运输保障范围,加强统筹谋划,研究专项保障工作方案和应对措施。要通过组织农机农资物流运输供给对接会等方式,指导运输企业做好与农机农资重点物资生产流通企业的紧密对接,“一企一策”完善运输保障方案,加强应急运力储备,确保运输需求及时响应,全力保障农机农资安全高效运输。
  二是提前谋划农民群众春耕生产出行运输服务。交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联合农业农村、公安等有关部门提前启动综合协调机制,对本地区春耕生产运输服务相关工作进行部署。要深入一线走访调研,精准摸排农民群众出行需求,提前准备充足运力,及时调度和安排客运车辆,采取新开线路、延长线路、预约响应、季节性班车等方式保障农村群众出行。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利用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财政预算等方式,加大资金补贴力度,调动经营者参与春耕生产运输服务的积极性,减轻农民群众出行经济负担。
  三是加大公路隐患路段排查整治力度。要全面做好重点隐患路段排查整治,特别是要对春融期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路段开展全面排查,完善公路安防设施,对公路护栏缺失损毁、护栏端头设置不规范、标识标线不齐、安全设施缺乏等问题,立整立改,及时设立警示标志标识。对事故多发道路、桥梁、隧道,要落实治理和治理完成前的临时防护措施,消除公路通行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四是突出重点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要提前深入农民群众集中出行路段、客运场站、客运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要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隐患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坚决杜绝春耕期间发生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要强化与公安交管部门的联勤联动,严肃打击客货混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农村道路安全管理水平。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对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资质进行严格检查,定期开展驾驶员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是全面落实农机大件运输优先许可和免费通行政策。要加强大件运输政策宣传,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联合插秧机机手和农机作业服务主体的政策宣贯,引导其依法合规选择适宜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车辆,对于车货总量或外廊尺寸超限的联合插秧机等农机运输车辆,引导其依法办理大件运输许可并优先审批,保障便捷通行。对运输跨区作业联合插秧机车辆要进一步简化查验程序,凭跨区作业证一律免费快速放行,全力确保跨区作业农机通行顺畅高效。发现车辆超载时,可通过视频记录等形式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将报告过程记录备查,在落实法定责任义务的同时,保障相关车辆快速通行。
  六是通过采取“一事一协调”机制解决物资运输不通不畅问题。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做好统筹谋划和跟踪调度。要加强值班值守,畅通交通物流保通保畅电话,坚持即接即转即办,“一事一协调”解决农机农资运输车辆通行受阻、粮食压船压港等问题。要加强路网监测和指挥调度,及时分流疏导。具备条件的,可在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绿色通道,优先保障农机农资运输车辆快速通行。(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