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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0-01-17 08:3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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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双高速东丰至双辽段机电工程(DSL3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双高速东丰至双辽段机电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东丰至双辽公路(吉林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760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集安至双辽高速公路东丰至双辽段(吉林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吉交审批函[2017]2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25%、银行贷款7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工程(DSL32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辽源、四平地区。

  2.2项目概况:集双高速东丰至双辽路线长度184.970公里(不含穿越辽宁省西丰县路段、不含伊辽高速共建段)。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连接线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3标段划分:项目划分1个标段。

标段

里程桩号

招标范围

资质最低条件

业绩最低要求

201511日之后(以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应累计完成过以下工程

DSL32

K186+800-K226+300

主线通信、监控、收费等综合机电系统及配套设备的施工及安装。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已通过交工验收的高速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累计施工合同额等于或大于3000万元。

  说明:本表中涉及到的各项工程均应为国内新建高速公路的机电工程,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机电工程、养护机电工程、国外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不能作为本次招标的企业工程业绩。其中投标人的公路工程业绩应为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下同。

  2.4计划工期:18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4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09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上述第2.3款所列表格的资质最低条件和业绩最低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1资质要求: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已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企业施工业绩指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已载明且通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的投标人的已建主包业绩,其网页截图中应能明确查询到项目名称、公路等级、交工日期和业绩最低要求对应的各项工程内容信息(主要指机电工程合同额等)。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任职业绩应为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已载明且通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的已建主包业绩,并能够证明填报人员具有相应任职经历的业绩。

  评审时将按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网页截图进行必要的网上核实,并以核实后的信息为准。如网页截图中的信息不能查找出本次招标要求的工程信息,则视为未填报此项业绩,同时不接受除网页截图外的其他证明材料。如网页截图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执行,并将相关行为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招标人不接受(吉林省除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通过审核的信息与实际不相符的投诉质疑。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和格式填写,如投标文件中出现招标文件未要求内容属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不在评审范围内,不作为核实证明材料。

  3.1.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招标人将在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核实(核实内容主要包括证书专业、级别、注册单位),并以核实后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填报的信息与网上核实信息不符的,其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评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投入人员,不满足要求的将在奖罚中严厉惩处,并计入该企业信用评价。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7日至20201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窗口由经办人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2 招标文件按标段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12版))、《吉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2018版)),售价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或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2259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30分至9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本次招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开标时间:2020年2月27日1400,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6.5每位投标人应递交人民币4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到达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23日24时00分。

  6.6本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借资质投标、违规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纳入企业信用评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2本次招标的关键内容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开。

  7.3招标人将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示以下相关内容: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2077号

  邮政编码:130033

  联系人:曲肖龙

  电话:0431-89567943

  传真:0431-89567944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12楼)

  邮政编码:130022

  联系人:李研、布磊

  电话:0431-81808108

  传真:0431-81808102

关键内容-集双高速东丰至双辽段机电工程(DSL32标段)施工招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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