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工程投资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项目法人投资计价管控主体责任制,加强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计价行为管理,按照国家及省部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对《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吉林省交通建设项目计价行为督查办法>等八项制度文件的通知》(吉交发〔2016〕5号)文件中的《吉林省交通建设工程计价从业管理办法》、《吉林省交通建设项目合同计价管理办法》、《吉林省交通建设项目投资造价编审管理办法》、《吉林省交通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预算管理办法》、《吉林省交通建设项目计价台帐管理办法》、《吉林省交通建设项目计价行为督查办法》六项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吉林省交通建设工程计价从业管理办法》
2.《吉林省交通建设项目合同计价管理办法》
3.《吉林省交通建设项目投资造价编审管理办法》
4.《吉林省交通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预算管理办法》
5.《吉林省交通建设项目计价台帐管理办法》
6.《吉林省交通建设项目计价行为督查办法》
吉林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4年12月20日
初审:王 珏
复审:张立辉
终审:刘文新
1.《吉林省交通建设工程计价从业管理办法》.docx |
2.《吉林省交通建设项目合同计价管理办法》.docx |
3.《吉林省交通建设项目投资造价编审管理办法》.docx |
4.《吉林省交通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预算管理办法》.docx |
5.《吉林省交通建设项目计价台帐管理办法》.docx |
6.《吉林省交通建设项目计价行为督查办法》.docx |